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鄞州区人民法院法官朱蓓蕾参与了彩虹社区一起婚姻财产纠纷的调解,从法律角度给双方当事人作了解析,促使他们达成协议。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目前我市有600余名像朱蓓蕾这样的“小巷法官”,占法院在编工作人员的40%。他们几人一组,在居住地或就近的社区(村)建立服务站,公布面对面接受咨询的时间和电话,利用业余时间与基层干部一起参与疑难纠纷的调解,仅今年就接待咨询7980人次,调解疑难矛盾纠纷1894起。
2011年6月,鄞州区人民法院的4位法官在其居住的彩虹社区设立了法律服务站,每周在固定时间轮流到社区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社区干部调解疑难纠纷,居民称他们为“小巷法官”。仅一年时间,彩虹社区的诉讼案件就减少了70%。去年7月,鄞州区人民法院推广了他们的做法,60余位法官在12个社区设立了服务站,“小巷法官”成了在全国独有的品牌,省领导李强、葛慧君等先后批示。今年1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推广“小巷法官”,并将服务情况作为法官年终考核内容。
“现在群众的法律意识普遍较强,不像以前做调解,有威望的长者劝几句就能解决问题。”慈溪市人民法院逍林人民法庭法官刘溢霞深有感触地说。今年11月,她联系的逍林镇破山村发生了一起纠纷———一对未领结婚证的年轻人举办婚礼后要分手,彩礼、嫁妆、婚宴费等交织在一起,村干部多次调解未成功。她依据法律条文晓以利害,双方很快达成协议。“刘法官将法律关系说得很清楚,我们想想,法院判下来也差不多会是这个结果。”女方母亲对刘法官的调解很满意。“当时双方情绪都很激动,没准官司还没来得及打,就闹出了乱子。”破山村党总支副书记姚张杰对刘法官很是感激。
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张炳生教授认为,“小巷法官”受欢迎,折射出群众法制意识增强后,用法治思维解决民间矛盾的观念已深入人心。
“小巷法官”也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肯定,他今年7月30日在鄞州区人民法院调研时,赞扬该院开创的“小巷法官”服务方式既把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社会稳定,又增强了群众的法制意识,一举两得。(记者杨静雅 董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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