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网友说事 正文

未激活的信用卡被小偷开卡并盗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31日 06:34   【 】 【打印
0

中国宁波网讯 邵女士在银行办了张信用卡,收到后信封还没打开就被偷了,一起被偷的还有身份证。小偷根据这些资料激活了信用卡,透支消费了2万多元。更倒霉的是,她还被银行起诉要求还钱,透支的钱加上利息,到昨天已有24000多元。

2012年10月14日,邵女士办了一张交通银行信用卡,一个月后卡拿到手了,但一直没有激活。去年12月24日下午3时许,邵女士的包被偷了,包里有她的身份证,还有10月份申领的那张信用卡。下午4时,邵女士接到派出所电话,让她去派出所拿钱包。邵女士赶过去一看,只发现钱包里的800多元现金没了,却没注意到那张还没激活的交通银行信用卡也不见了。

下午5时许,邵女士接到交通银行工作人员电话,被告知她的信用卡消费了2万多元。邵女士一听慌了,原来小偷激活了她那张信用卡,盗刷了2万多元。

今年1月,偷邵女士包的小偷被江东法院判了刑。这时,邵女士才知道,小偷是名艾滋病患者,根本没有还款能力。

银行一直催邵女士还款后将她告上法庭。

邵女士认为信用卡是小偷激活的,钱也是小偷花的,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9条规定,信用卡未经持卡人激活不能扣除相关费用。挂失费和手续费都是在信用卡未激活前所产生,所以银行不能收取该费用。此外,邵女士认为小偷之所以能成功激活信用卡,是因为银行的开卡程序不够严谨。

对邵女士的质疑,银行表示,该行的开卡流程没有任何违规的地方,该行信用卡激活时会核实开卡人预留的私人信息,只要信息一致就可成功激活。同时,银行认为邵女士对信用卡负有保管义务,该卡被激活及盗刷是因为邵女士对该卡以及个人信息保管不善所致,造成的损失当然要由邵女士承担。

法庭上,邵女士对银行所说的“详实核对身份信息”表示怀疑,要求提供激活时的录音资料。不巧的是,银行表示邵女士这张信用卡激活时没有进行录音,于是小偷当时到底是怎样把卡激活就成了一个谜。

邵女士得知如果官司输了,她会上银行的黑名单,这让她欲哭无泪。

昨天,海曙法院没有对此案当庭宣判。(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陶琪姜)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