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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偷家里零钱 小女孩被“丢”派出所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1月01日 06:5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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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偷家里零钱女孩被“丢”派出所

庄 豪 绘

中国宁波网讯 去年12月29日清晨,气温-2℃,天寒地冻。一名10岁小女孩却被父亲独自“丢”在鄞州石碶派出所门口,这是咋回事呢?

据悉,当时一位民警正要出警,忽然看到门口台阶旁“躲”着一个怯生生的小女孩。女孩戴着手套,穿着雪地靴,小脸蛋冻得红扑扑的,低头不语。

“小朋友,你有什么事?”民警问了好几遍,小女孩慢慢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条,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如果我再偷钱买东西,就去派出所永远不要回来了”。

民警将小女孩领进屋,询问后得知,小女孩姓林,在石碶某小学读三年级。去年12月28日,她因违反了保证书上的“承诺”,偷拿家里几元钱去买文具,结果次日一早6时多,父亲骑电动车将她送到派出所门口后就走了。女孩不敢走进接警大厅,就在台阶旁站了一个多小时。

民警随即将小林带到食堂,给她买了一碗热腾腾的年糕汤,吃完后又驱车将其送回家。

据悉,小林一家是台州人,在石碶开了一家配件店,女孩还有个弟弟。看到民警带着女儿回来,林先生不好意思地笑了。

“你怎么回事,女儿有错要好好教育,怎么能大清早将她独自留在派出所门口?”面对民警责备,林先生也颇为无奈:“我也想好好教育,可她老是偷拿家里零钱去街边小店买零食吃,已不下10次了。骂也骂了,保证书也让她写了,但她还是屡教不改。”这时,女孩母亲端着一盆衣服从店里走出来,看到女儿后赶紧柔声说:“你看警察叔叔都来了,你以后不能再这样了!”小林背着民警抹抹眼泪,点了点头。

临走前,民警再三叮嘱小林以后不能再偷家里的钱,同时告诫林先生别再这样惩罚孩子了。(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李绩)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