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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食品百丈加盟店 多次爽约无法提货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1月01日 07:0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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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名消费者再次上门讨说法

昨天,20多名市民在江东百丈路上的老板娘食品店门前讨说法。记者 王增芳 摄

自从去年7月4日、7月25日、8月2日本报连续报道了“市民持有老板娘食品加盟店发出的黄色提货券无法提货”事件后,老板娘食品加盟店又一次爽约。屡屡推迟提货时间让消费者愤怒不已。昨天上午,20多名消费者聚集在老板娘百丈东路店门口讨说法。

消费者:提货时间屡屡推迟,我们感觉被骗了

昨天,市民温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上月25日,老板娘百丈东路店再次贴出公告,因特殊原因,将25日提货日期改为30日。前天,温先生再次来到该店,可大门紧闭,没有任何提货的现象。这让温先生非常恼怒,“提货时间为何一改再改,我们感觉被骗了。”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赶往这家位于百丈路90号的老板娘食品专卖店,前几次尚有店员在场,这次却“铁匠将军把门”,透过玻璃门向内观察,店内货架上空空如也,没有摆放任何海鲜。店外,20多名消费者拿着提货劵气呼呼地等在门外。

“我都来了四五次了,可每次都不能提到货,”市民张女士手里拿着黄色的提货劵称被店主欺骗了,2012年3月,她在老板娘北仑总店买了800元的提货劵,由于家住宁波,去年7月她就到百丈路店提了100元货,店员以提货劵快到期为由将她剩下的700元劵换成黄色提货劵。之后为了提货,张女士跑了5次,心力交瘁。昨天,张女士又来提货,看到时间又推迟,变成了元月8日。

有消费者提醒记者,“听说这家店的租期在今天到期,我们担心被骗。”

据记者了解,手头持有老板娘食品黄色提货券的市民不在少数,大部分都持有300元或500元的提货券,但也有一些市民手头有多达2万多元的黄色提货券。

老板娘总部:春节前这家店还会开,可提货

那么,到底这个黄色提货券还能不能提到货?记者致电浙江老板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志兴。胡志兴告诉记者,这家店并不是老板娘食品的直营店,而是一家加盟店,由一位姓杨的女士在经营;这个黄色的提货券也是杨女士私自印发的;现在也有很多手持黄色提货券的市民打电话到总部来问询能不能提货,老板娘食品公司现在对这些黄色提货券都进行了统一登记。胡志兴还表示,这家店会在春节前重新开业,到时候市民可以持券前去提货。

记者追问黄色提货券能不能在老板娘公司的其他直营店提货时,胡志兴没有给予回答,只是称让消费者再等待。

律师:如找不到店主,总部应负责任  

记者就此事联系上市工商局江东分局。该局副局长张建刚表示,此事江东分局已经协调处理过多次,老板娘食品加盟店的人保证书也写了好多份了,但没有一次能够兑现的,江东分局正在让消费者走司法途径。

张建刚表示,加盟店无法提货的情况,实际上是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的合同纠纷问题,工商部门目前没有权限和相应的法律依据来对企业进行处理。 

“法院通过司法途径进行审判之后,一旦有了判决结果,其他同类情况的消费者可以参照判例进行处理,这是我们所期待的。”张建刚表示。

加盟店不能提货,总店该不该对此负责?消费者的权益如何保障?为此,记者致电宁波天职正律师事务所徐曹德律师。

徐曹德律师表示,首先老板娘总部应该主动帮助消费者联系店主,帮助消费者维权;如果找不到加盟店店主,不管是加盟店还是直营店,老板娘总部都必须承担全部责任,不能因为加盟店具有独立法人而推卸责任。比如,我们到商场购买商品,各商户都有独立法人,但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找不到商户,那么商场和市场责任方都应该承担责任。消费者都是冲着老板娘的品牌去购买提货劵的,他们并不关心是加盟店还是直营店,商家要对自己的品牌负责。

记者 杨江 殷浩  

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