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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夫犯事被判刑 未婚妻盼浪子回头求结婚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1月15日 09:0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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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3日,经过江北法院刑庭法官的多方努力,刚被判刑的童某顺利地与未婚妻陈某在婚姻登记处办完了结婚手续。

  去年9月20日,童某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关押在看守所,等待法院的判决。在这之前,童某刚和未婚妻陈某办过喜酒,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两个月后,陈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决定与童某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必须新人本人到场,而童某还被关着。无奈之下,陈某找到了童某案件的承办法官涂法官。

  涂法官自己也是个“准妈妈”,她特别能理解陈某的心情,答应一定尽力帮她实现心愿。

  1月3日,童某的案件开庭,他因职务侵占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决将于十天后生效。为在这10天内解决此事,涂法官开始了多方联系。她先后与看守所、婚姻登记处等有关部门联系,终于获准让童某在法警、法官的陪同下到登记处现场办手续。

  1月13日一大早,江北法院的两名法官和两名法警就赶到了看守所,此时的童某已早早地换上了一身干净的新衣服。而陈某也早早地和亲友等在了婚姻登记处。

  拍照、签字,1个小时不到,童某和陈某就拿到了结婚证,成为一对法律认可的夫妻。

  “我肯定不会再像之前那样糊涂,我要在监狱里认认真真改造,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有责任心的好丈夫、好爸爸。”童某在现场表态。

□记者 胡菲 通讯员 孙乔 郁潜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