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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易有“暗礁” 事先约定很重要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2月24日 09:4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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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新闻网讯 最近,市民潘先生花了25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却发现是进过水的事故车,这让他很是气愤。

今年2月,潘先生在市旧机动车辆交易中心的某摊位看中了一辆奥迪A6的二手车,虽然该车有两年的车龄,公里数却只有3万公里。看着车况不错,潘先生遂以2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该车。但令潘先生没想到的是,在办理保险过户时,他发现该车曾发生过进水事故。于是立即与经纪公司联系要求退车,但由于分歧较大,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消保委逍林分会介入调查后发现,原车主在发生事故之后就将该车转让给了二手车公司。潘先生与经纪公司双方签订的二手车交易合同并没有对进水、事故等影响车辆残值做特别约定。但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最终通过调解,经纪公司补偿了潘先生5万元。

二手车交易作为一种新兴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据统计,仅市旧机动车辆交易中心现有经营户就达200家,年交易额更是高达3亿元。但由于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特殊性,国家“三包”无具体规定,也不在《消法》适用范围,双方仅为民事合同关系,纠纷的解决途径也只有双方协商、法院诉讼两种。市消保委逍林分会接到的二手车投诉主要涉及修改里程、保险费用、事故车等内容,但往往由于约定不明,维权会遭遇“暗礁”。

此间,提醒消费者在二手车交易时,要向二手车经销商或中介公司索要一份维修、保养记录,通过它可以了解预购车辆更换了哪些零件、是否在保修期等。同时,消费者还应注意区分各年限车型,看看尾气排放是否达标等,最后还应在购车合同中,对“是否过水”、“是否发生重大事故”等相关重要事项做明确约定,防止不必要的纠纷。-记者 景锦 通讯员 沈华侠

稿源: 慈溪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