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科教·卫生 正文

北仑出台师德行为“十不准” 规定更加详细具体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2月26日 07:04   【 】 【打印
0

  不布置机械重复作业,不让家长代批作业或试卷,不参与和介绍有偿家教……新学期刚开学,北仑区教育局就给全区教师下了一道“紧箍咒”,就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提出了“十不”规定和30句禁用语。

  不得在课堂上使用通信工具

  与去年教育部拟定的“违反师德10种行为”有所不同,北仑版“十不准”规定更加详细具体。

  除禁止体罚侮辱学生、收受家长财物、组织经营性活动、有偿补课等常见规定外,北仑还对学生课业负担、作业和试卷的批改、教师着装等行为进行详细规定。

  比如,《北仑区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十不”规定》要求教师,“不违背教学规律,擅自增减课时计划,布置机械、重复、超量的作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杜绝以考试成绩排座位、列名次的做法”;

  不请家长代理教师应尽的职责。如代购、代收、代订或代准备与上课、班级活动相关的物品和让学生家长或学生代批作业或试卷,以及通过校讯通、QQ群等向家长转嫁教学任务;

  不利用工作便利开办培训班谋取私利,指定地点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私自向学生收费或摊派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以及参与和介绍有偿家教、有偿兼课,接受家长礼金、礼卡、礼券、礼物或宴请。

  此外,还对老师自我约束方面提出具体规定,要求不迟到、早退、旷课、随意调课、挤课、上无准备之课和浓妆艳抹、穿着性感、言语粗俗;

  不在工作日期间或上课(夜自习)前饮酒、酗酒和在课堂及学生集会场所抽烟或使用通信工具以及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在工作场所打牌、下棋、上网聊天或玩游戏。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将受处分

  除“十不准”外,北仑区教育局还通过全区各校纪检组织部门,收集到了教师日常教育教学禁语30句进行警示。

  今后,类似“狗都比你聪明,猪都比你可爱”、“你天生就不是学习的料”、“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脑袋长出来干什么的”、“怎么了,都哑巴了吗,叫你们说的时候不说,不让你们说的时候乱说”、“再这样调皮,我要请你家长来了”等话语,都不能出自教师之口。

  记者了解到,出台师德行为“十不”规定,并非照搬上级部门相关规定,而是对家长反映较多的有关师德问题的正面回应。

  “教育信访的量比较大,比如体罚、有偿家教等,在2013年教育信访积累的意见中,我们汇总家长反映比较多的方面,纳入‘十不’行为规范。”北仑区教育局纪检书记贺瑛说。

  在去年底召开的百姓看教育民主评议会上,北仑区教育局还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外来工等有关代表的意见,把他们反映师德师风的内容,进行归纳汇总。

  此外,北仑区教育局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还参考了其他省份地区有关教师职业道德的规定,并通过QQ群等形式征求了部分教师的意见,最终形成《北仑区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十不”规定》这一文件。□记者 成良田 通讯员 闻晓明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