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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本级医保支付取消现金 实行银行转账结算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3月28日 09:2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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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笔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3月份起,市本级医保费用结算资金取消现金支付方式。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管理,3月份起,市本级医保费用结算资金取消了现金支付方式,零星报销医疗费用、个账清算资金等医保费用结算资金,一律划入参保人员本人的社保卡银行账户,暂未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划入我市开户的银行借记卡(邮政储蓄、鄞州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除外)。至此,市区医保费用结算资金现金支付方式全部取消。(记者周琼 通讯员任社)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