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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大巴持伪证载客将遭重罚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4月03日 09:3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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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新闻网讯 日前,一辆从余姚开往安徽灵璧的旅游大巴使用伪造客运证件非法载客,途经慈溪时被运管执法人员查获。

当天,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海通路巡查时,发现一辆浙BL2**9大客车正在上客,车上已有10名乘客。经询问,车上乘客准备坐车前往安徽灵璧,每人票价150元。执法人员要求当事司机张某出示相关车辆证件和营运手续,司机提供了一本经营范围为省际包车客运的道路运输证和“余姚至灵璧”的省际包车线路牌,车属单位为余姚市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经查询,发现该车为重点监管对象。执法人员现场无法分辨大巴司机提供的道路运输证真伪,但对所持包车线路牌通过手机二维码扫描,登录省运管系统信息平台查询,发现该车核准经营范围为县内包车客运,浙江省客运包车信息系统查询显示不存在。据此,执法人员确定该大巴涉嫌伪造客运证件超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根据相关规定做出暂扣车辆决定,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事后,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将此情况通报给余姚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并派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余姚市交通运输管理所证实,该大巴所提供的道路运输证的打印字体与余姚所配发的证件不一样,确系伪造。余姚运管所将进一步追究余姚市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伪造道路客运证件的责任。慈溪市道路运输管理所也将根据相关规定对使用伪造道路客运许可从事客运经营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经营同样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李黎通讯员戚惠美

稿源: 慈溪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