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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特价处理”的榴莲 孕妇感到不适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4月08日 08:4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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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新闻网讯 近日,胡女士在浅水湾附近一超市买了盒由超市自行分装的榴莲,食用时口感较苦,食用后肚子也开始不适。已有身孕的她很是担心,认为榴莲的质量有问题,遂投诉到消保委。

坎墩消保委分会介入调解后发现,胡女士购买的榴莲是超市自行分装的水果,标有“特价处理”字样,但其外包装上并没有标注包装日期和保质期。胡女士食用后感到肚子不舒服,可能与榴莲的新鲜度有关。工作人员认为,超市方应对销售的食品质量负责,特价处理商品也应在质量合格的前提下销售。经调解,超市补偿了胡女士一份价值128元的礼品。

超市的分装水果都标有包装日期和保质期吗?昨天,记者在华润万家超市香格店看到,水果区的操作人员正在对水果进行切片,随后进行包装,再称秤贴标签。记者注意到,这些分装的切片水果标签上都详细标有打秤时间和保质期。操作人员小王介绍说:“像哈密瓜、菠萝之类的水果保质期只有一天,买回去就应该马上吃完。”不过,记者也发现,相对于切片水果,整只水果只有打秤日期,没有具体标注保质期。对此,华润万家浙东区行政部公共事务经理胡华冲向记者解释,超市是按照相关要求做的,未经加工的农产品不标注保质期,对切片水果才标注保质期,时间为1天。随后,记者在三北大街、青少年宫路上的几家水果超市看到,切片水果一般都标有包装日期和保质期,整只水果则没有标保质期。

坎墩消保委分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超市自行包装的水果不同于其他各类产品,目前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法规进行规范。不过,如果市民在超市买的水果已变质,可直接向超市投诉,也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工商部门发现超市确实出售已经变质的水果,将对其进行处罚。-记者 景锦 通讯员 童军辉

稿源: 慈溪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