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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场管理员被摊贩踹下三轮摩托车 起诉雇主获赔14万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4月09日 08:4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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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李受雇于北仑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去年10月初的一个早上,因在该村菜场摆摊时摆放不规范,摊主胡某被老李要求挪地方。两人因此发生争执。

  争执中,胡某打了老李,随后骑上三轮摩托车离开,老李跟着跳上车,试图阻止,不料被对方踹下车。老李双手死死抓住车斗,被生生拖了20多米后,又被车子从身上碾过。

  老李受伤后被村民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近1个月,花去医疗费近3万元。后经鉴定,其外伤构成9级伤残。

  事后,胡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却一直没有赔偿老李的损失。老李认为自己是工伤,希望经济合作社对他进行经济补偿,但因金额悬殊,一直协商无果。

  今年2月,老李起诉到法院。近日,法院判决村经济合作社赔偿老李各项损失14万余元。记者 胡珊 通讯员 贝璎 贝瑜

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