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第三方,站中间,为医患双方好好协商说和。在医疗纠纷处置中,宁波市创新性地引入了人民调解机制和理赔协商机制,探索出医疗纠纷的“宁波解法”。实施6年来,医疗纠纷协商调解成功率超过90%。昨天,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宁波召开“改善执业环境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座谈会,向全国推广医疗纠纷的“宁波解法”。
医患双方“针尖对麦芒”,诸多难题怎么破?2008年3月,《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颁布,同时成立了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负责医疗纠纷理赔事宜。各家医院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出现医疗纠纷时,1万元以内医院可自行协商处理,超过1万元的必须通过中心解决。2012年3月,《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正式实施,成为国内首个医疗纠纷处置地方性法规。
截至目前,宁波213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2008年3月至2013年年底,宁波市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共受理医疗纠纷4740起,除治疗未结束61起、正在鉴定或尸检115起和正在走司法诉讼途径47起外,其余4517起中,协商调处成功4099起,正在协商418起,调解成功率超过90%。
医疗纠纷“宁波解法”实施6年来,501起院方报告无责任的医疗纠纷,经过理赔处理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反复调查和组织专家论证,找出了院方存在的过失,并及时给予患方相应的赔偿。同时,523起提出不合理高额索赔要求的患方,最后认同了调解评估意见;有139起提出索赔几十万元的纠纷最后下降至几千元。
宁波市卫生局局长王仁元说,市卫生局还对医疗缺陷和过失加大督促整改和责任追究力度。譬如,在职称评审中将发生重大医疗纠纷的案例提交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13年,共有35名医务人员因此被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延缓晋升,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医疗纠纷的“宁波解法”在医患之间,介入了一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为核心的第三方组织,为百姓维权提供了免费、依法、公平、便捷的公共服务渠道,确保了纠纷处理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公平、公正、合理地保障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据悉,自2008年医疗纠纷“宁波解法”实施以来,来甬调研取经的全国地级市以上的政府相关部门已经达到400余批次,2013年10月国家发改委也专程来宁波调研,特别提到要通过试点,建立统一的医疗责任保险。如今,“宁波解法”正在遍地开花,成为全国不少城市的“普遍解法”。□记者 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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