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乌某不满同居女友阿霞另觅新欢,索要分手费。女方无奈之下,提出“钱债肉偿”,谁知最后引发了一场“差价风波”……
30多岁的乌某是宁波人,在本地一家公司工作。他婚姻生活并不幸福,夫妻俩相处4年后,于2008年开始分居。
分居后,乌某在网上认识了另一个女人阿霞,两人相处甚欢,很快同居。当时,只要女方有用钱的需求,他总会慷慨答应。谁知5年后,这段感情又走到尽头:阿霞向乌某提出分手,称自己另有新欢。
乌某深受打击,认为阿霞欺骗、愚弄了自己的感情,决定向她讨要3万元分手费作为补偿,否则就将两人恋爱时所拍的女方不雅照片以及视频等,发给阿霞的新男友及其家人。
为不影响新恋情,阿霞无奈答应下来,但又拿不出那么多钱。为此,她和乌某商量用发生性关系来抵债,一次抵1万元分手费。对此,乌某同意了。
后来,阿霞付给了乌某2万元,剩下1万元按约定的“方式”抵了债。但她无意中透露,那2万元中有7000元是其以相同的“方式”,从新男友处要来的。
乌某听罢,很是生气:阿霞和他相好一次要抵1万元,和新男友却只需七千,自己不是吃亏了吗?心理不平衡的他决定讨个“公道”,于是将之前没有删除的一部分阿霞的裸照,发送给女方,要求她再补3000元“差价”。
阿霞忍无可忍,选择报警。
昨日,江东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乌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姜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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