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民生·城事 正文

前女友跟新男友约会 男子不满"约会价"发裸照勒索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4月22日 07:19   【 】 【打印
0

  昨天,一名在江东法院获刑的白领栽在一段奇葩狗血的男女关系上。

  男子姓乌,宁波人,今年30多岁。

  2002年,23岁的他大学毕业,进了本地一家公司工作,收入稳定。2年后,他结了婚,但婚姻生活并不如意,6年后,他跟妻子开始分居。

  分居后,乌某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女子,两人很谈得来,很快便同居了。

  乌某对女友很照顾,但凡女友有用钱需求,乌某一概满足,可即便如此,他也没能留住女友的心。

  去年,乌某女友跟他提出分手,还告诉乌某,自己已经找到新男友。

  乌某十分愤怒,5年来他为女友所费不赀,可女友居然在没分手前就已经找到下家,这是对他的欺骗和愚弄。

  乌某决定向女友讨要分手费,他提出了3万元分手费做补偿,不然的话就将两个人恋爱阶段所拍的照片、视频等资料发送给女友的家人和新男友。

  乌某女友为了不影响新恋情,不得不答应下来,但是因为拿不出那么多钱,于是便与乌某商量能否“约会”抵债,每次“约会”减少1万元分手费,乌某也同意了。

  两人“约会”了一次,事后乌某收到了2万元补偿。可是,乌某随后得知,这2万元中有7000元,是女友从新男友处同样以“约会”的方式要来的。

  这让乌某觉得相当没有面子,自己与前女友“约会”一次需要1万元,而新男友只需要7000元。心理不平衡的乌某当即决定要讨回“公道”,于是将之前没有删除的一部分的裸照发送给前女友,要求前女友再给自己3000元。

  这段奇葩关系最终因为乌某前女友不堪忍受报警而结束。在派出所做笔录时,几乎被逼疯的前女友甚至直呼乌某为人渣。

  昨日,江东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乌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记者胡珊通讯员姜栋

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