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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4月23日 07:2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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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全国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市领导万亚伟在会上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抓紧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做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切实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据悉,《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8项制度以及社会力量参与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完整清晰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该《办法》明确规定民政部门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记者杨静雅 通讯员邓天武)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