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郑先生准备在宁海县城开家公司,这两天跑银行准备开个对公基本账户时,却得知银行要扣押他的身份证,他问了好几家,都说必须得这样,时间最短的2天,最长要5天,还称这是人民银行规定的。郑先生认真研究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却没看到要求各银行扣押身份证的规定。
记者昨天分别联系了当地多家银行,情况确如郑先生所说的,这些银行几乎都表示必须“扣押”法人身份证直到账户开立结束。
为何这些银行非要在开户过程中“扣留”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呢?这是否真的是人民银行要求这样做的呢?记者联系了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该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人民银行确实有规定,法人在开立对公基本账户时要出具身份证原件,并且各银行和人行有认真审查和核准的要求。
“但我中心支行,以及各县(市)区人行都没有要求各开户银行扣留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我中心支行受理账户核准时,对开户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后,将当场退回原件。开户单位可以采取与开户银行一起到我中心支行出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的方式。”该负责人说。
为何各银行会以“人民银行的规定”要求开户单位留下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记者从多家银行的内部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这其中主要还是银行工作人员方便业务办理的原因。郑先生可以采取同开户银行人员一起前往人行办理,也可以通过银行扫描身份证件上传的方式,来完成账户开立。□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林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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