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孙师傅来到北仑交警大队,向民警索要集卡车照片,准备搜集资料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原来,孙师傅因为不愿意驾驶“问题车”,被运输公司开除了。
孙师傅来自河南,今年55岁,在这家运输公司已工作了13年,是名集卡车司机。从2002年7月起,孙师傅驾驶的都是同一辆集卡车。他说,公司近几年因经营不善,车子出问题了也不及时维修,他开的那辆集卡车已接近报废年限,上路时常有各种问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他跟公司反映多次,却一直没得到妥善解决。
4月13日,车子发动机彻底坏了,孙师傅将车拖去公司指定的修理厂维修。17日下午,公司通知孙师傅车已修好,并催促出车接活。不过让孙师傅感到惊讶的是,所谓修好其实是换了一个发动机,这个发动机还是从快要报废的车上拆下来的。这样一变动,变速箱就从六挡变成了七挡,却没有办理过发动机变更登记手续。
孙师傅感觉不妥,立即发短消息给负责人,明确表示这样的车他没法开。但该负责人拒绝做任何妥协,并以不出车为由要辞退孙师傅。
4月18日,孙师傅向北仑交警大队报警,民警也来到现场,对车辆进行拍照取证。事实表明,该车发动机部分零件已被更换。也就在当日,孙师傅被公司“正式开除”。
据北仑交警大队民警介绍,车辆更换发动机的,机动车所有人必须在变更后十日内向注册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而且要通过安全检测后才能上路行驶。如违规上路,可处200元以下罚款。
□记者 徐叶 通讯员 王明霞 刘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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