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郑牡丹 通讯员 张善朝 张海波)近日,根据前期排摸情况,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北仑某置业公司办公大楼内检查发现4部涉嫌侵犯“SIEMENS”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梯,货值88万;经立案查明后,已对销售方江东区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在该办公楼的电梯内,记者看到4部正在运行的电梯轿厢铭牌上均清楚标有“SIEMENS”商标。据悉,这4部型号为“西门子先锋‘9000’型办公楼电梯”的电梯是由销售方江东区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以17.25万元的单价从河南许昌某电梯有限公司进得,并以22万元的单价销售给北仑的置业公司。“电梯是由许昌的电梯公司生产,组装中用到了‘西门子’的零部件。由于‘西门子’名气大,生产方就‘搭便车’,将‘SIEMENS’字样印在电梯上。”执法人员说。
执法人员与西门子公司取得联系后,证实西门子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都没有生产过“SIEMENS”的整机电梯,也未授权河南许昌某电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其他经销商若销售“SIEMENS”电梯,也是违法的。而据当事人杨先生交代:“我在江东做生意,也知道西门子不做整机电梯生产的,但‘西门子’名气大,利润高,就抱着铤而走险的侥幸心理,哪知在北仑就做了一单买卖,卖了4部电梯就被发现了。”
目前,区市场监管局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杨先生停止这种“傍大款”的侵权行为,并处罚款。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