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实施近三月,职业打假人这个群体显得异常活跃。
在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食品药品类“知假买假”不影响消费者主张权利的背景下,职业打假人的行为对经营与消费业态会带来哪些影响?他们是在真正推动社会商业诚信的构建,还是只利用法律牟利致富?几经周折,记者终于联系上了几位职业打假人。
有意思的是,《新消法》出台后,商家将职业打假加剧现象形容为“狼来了”。业内人士认为,面对“狼来了”,与其抱怨新法,不如强化自身的内部管理,堵住能让职业打假人可以钻的“漏洞”。
记者 周雁 通讯员 东宣
收入不低 风险不小
入行1年多,大熊(化名)已经是老三区和鄞州区的各大超市、市场监管局的常客。记者见到大熊时,他正在镇海区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处理一起关于过期食品的投诉。大熊看上去30岁上下,自称在大型超市工作过。大熊苹果手机中的工作日程安排已到7月底,粗粗一看有四、五十个活。“去年底我跟踪一知名保健品牌大半年,终于发现了篡改生产日期的痕迹。1400多元的单价,买了5盒。”大熊说,那次和保健品厂家谈赔偿很顺利,约好了在超市见面,厂家代表只来了一个人。对方同意一赔十,只是付款的名目是“某某维护费”。
“一般来说新手收入差一点,熟练了每个月上万元的收入应该不成问题。”不少常年与职业打假人打交道的一线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与记者交流中都透露出这一信息。
老马,47岁,金华人,5月到宁波,打算一个月内逛遍宁波大小超市。老马说,他每天的生活内容就是在超市看、购买、查找、调查、维权,每天接触的最多的人是超市客服人员、企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老马深知,这是个风险职业,所以每到一个城市,都会买新手机号码,对外人声称自己姓李。
记者在明楼工商所见到老马时,他正拿着一叠关于食品标签使用规范的材料向执法人员投诉一批问题杨梅酒。老马态度谦和,说话客气,对自己的身份并不避讳。老马告诉记者,做这一行容易得罪人,风险太大,所以每到一处他都小心保护自己信息,依法行事。
老马的小心不无道理,事实上职业打假人因为触犯法律底线而被判刑的情况并不罕见。2012年,号称成都“职业打假人”的黄某以及他的“雇佣军”,以举报电视台播发虚假广告为由,跨越河南、江西等众多省市,向300余家电视台索要金额共计241万元。后来黄某被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这一事件曾引起一时轰动。市场监管人士也透露,经常听到某某人在打假过程中协商不成,双方大打出手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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