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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广场舞有了“君子之约” 将正式向全区推广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7-10 08:47:08   稿源: 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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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陈朝霞 许玉芬 张立 倪容)“回去我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大家,姐妹们听了一定很高兴。”段塘街道南都社区广场舞队的领队王凤珍兴奋地说。昨天,海曙区《广场舞文明公约》在段塘街道发布,正式向全区推广。来自各街道的广场舞队负责人对这一“君子之约”给予支持,表示一定会遵守公约,文明跳舞。

海曙区目前拥有广场舞队伍近200支,噪音扰民一度引起邻里纠纷。参照先前白云街道设计的一份公约,此次面向全区的《广场舞文明公约》,对广场舞“限音量、限时段、限区域”。公约要求,在海曙区公共场所举办各类文体活动,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有关部门依法管理。活动时间一般夏令不早于6时30分,不晚于21时;冬令不早于7时,不晚于20时30分;持续不超过2小时,中午休息时间不活动。如遇中高考等特殊时期,自觉缩短活动时间或暂停活动。现场声源处音量不得超过85分贝,在距离声源最近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处,白天平均音量不得超过60分贝,晚上平均音量不得超过45分贝。

这一举措受到了广场舞参与者和社区居民的欢迎。家住新典社区的邵女士表示:“公约对音量控制规定得很细,有助于解决广场舞噪音污染问题。”云乐社区广场舞队负责人沈绿波认为,有了公约后就有了规范,“我们舞队30名成员都会自觉遵守约定时间,并在播放机外套上一层纸板箱或泡沫塑料箱。”

万里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编辑系主任郭鉴认为,海曙区作为社会公共管理一方,出台公约约束广场舞,对有效避免矛盾冲突,促进居民友善化解问题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

据悉,除了推广《文明公约》,海曙区还号召全区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向广场舞参与者开放。目前,全区有近200家单位为广场舞者提供了活动场所,区文化馆的音乐舞蹈排练厅、艺术培训室、多功能排练厅等已免费开放。教育局也向全区有条件的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发出倡议,在特定时间段里向广场舞参与者开放操场。此外,位于蓝天路的区文体中心预计今年9月建成开放。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