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赠品也会有猫腻。近日,市消保委坎墩消保委分会调解了一起消费者投诉电信赠送翻新机的消费纠纷。
7月20日,市民陆先生在电信某营业厅办理了充话费送手机业务,现场充值990元话费获赠一部美版苹果4手机。回家后,陆先生发现手机颜色和包装注明的颜色不同,且手机序列号也对不上,经查询,发现手机已过保修期。陆先生怀疑是“翻新机”,要求营业厅作出相关处理并赔偿,但是被对方拒绝。
市消保委坎墩分会了解情况后,立刻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实地调查。经调查发现,充话费送手机活动中所赠送的原本是三星等其他手机,并没有苹果这款机型,是电信营业厅员工私自调换成苹果翻新机以赚取差价。
“员工的行为已构成欺诈,理应由当地电信营业厅来承担责任。按照新《消法》规定,欺诈行为的赔偿数额已经由过去的一倍增加到三倍。”坎墩消保委分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经过调解,电信方面同意消费者提出的退一赔一要求,当场让陆先生退回手机,返还990元话费,并赔偿990元,合计1980元。
今年以来,市消保委已受理涉及电信、移动等方面的类似申诉举报案件达155起。为此,市消保委也提醒市民:对商家充话费赠送手机、充话费赠送礼品、购物抽奖等行为都应仔细了解活动规则和内容,提防商家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发生。■慈溪日报 记者 戎志虎 实习生 李从杨 通讯员 童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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