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披“励志”外衣的“毒瘤”
传销组织“不能说的秘密”
随着公安机关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持续打压,非法传销的形式与手段逐步衍生、变异,更加隐蔽,更具有欺骗性。从参与者“趴地铺”、“吃大锅饭”创业,到如今以“产品直销”、“营销革命”为噱头,甚至穿上了“网络马甲”,号称“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等,传销活动从传统的“拉人头”式传销逐渐向网络传销发展,他们要求参加者交纳费用、发展人员,攫取不法利益。这些打着各种“营销旗号”,披着各种“励志外衣”的传销活动更具欺骗性,是近年来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的重点。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无论传销的“外衣”怎么换,要辨别传销的真面目,只要看清三个特征:
第一,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且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甚至根本没有实体商品。
第二,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层级网络。
第三,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只要符合这三个特征,就肯定是传销。
当前传销组织往往利用火车站、汽车站附近的老式小区、拆迁空置房集中区域或城乡接合部开展聚集型传销活动,且经常性地更换住址,与公安机关打起“游击战”,妄图逃避打击。在此,警方希望广大市民主动举报发现的传销活动,警民合力,共同铲除传销“毒瘤”。余姚日报 通讯员 刘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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