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王珏 通讯员 李猛)日前,我区一家钢铁贸易公司因匿报销售收入偷逃税收,被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查处,依法追缴税款50余万元,同时处以相应罚款,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不久前,稽查三局收到了一封群众举报信,检举某钢铁贸易公司存在隐匿销售以达到偷税的违法行为。稽查人员根据举报线索,经过缜密部署,对该企业实施突击检查,当场查获若干销售台账及出库单据等资料。随后,通过与该公司账面申报情况比对,发现其实际销售金额和账面开票数不符,隐匿销售达300余万元。在事实证据面前,该公司负责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原来该公司在经营期间,将开票业务在财务账面核算,而将部分无需开票业务通过其私设的个人账户运作,以此达到少缴税款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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