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复扣放,民警执法十分尴尬
因“电摩”容易辨识,民警上路查处效率也较高。而且从8月1日起,基层民警正式启用了新式执法记录仪。在查处过程中,民警会事先告知车主,整个执法过程有录音录像。也因此,执法比较平顺,车主也都配合。
但令交警部门头疼的是,依法查扣“电摩”后,只要当事人提供车辆的合法来源证明,比如购买凭证之类的,按照物权法规定,警方还是需要及时归还车辆的。“扣车几日,又回到车主手中,说不定过段时间又上路行驶了。”海曙交警大队石警官说,因缺少法律支撑,无法对这些超标车进行收缴和强制报废,势必会造成反复“扣”、“放”的恶性循环。
整治“电摩”,最迫切的还是要突破这个死循环。石警官说,已经出售的车辆,交警部门已在通过整治不断震慑,但根据被扣车主交代的情况,更多的“电摩”还在源源不断地被售出。源头不管控,后期执法只会越来越艰难。
据了解,海曙交警大队今年处理的多起伤人交通事故中,涉及“电摩”的就有不少。而部分车辆经鉴定后为二轮摩托车,车主本人及伤者都受到非常大的伤害。
此次整治,海曙交警大队特意与市电动车行业协会作了沟通,也是希望从源头上缓解矛盾。同时,他们还将这一难题反映给了区政府。近日,有望由区政府牵头,召开会议,共商解决之道。
建议细分管理,严厉打击“电摩”
记者昨日与电动车行业协会工作人员沟通时得知,部分电动自行车经销商是在毫无底线地迎合消费者的需求,他们往往通过牺牲安全性能和品质,去改变电动自行车的功率和车速。更有商户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空间,想尽办法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他们明知这些车不能上牌,但还是糊弄消费者,这样做,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在行业自治的基础上,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超标车。”工作人员表示,只有整个行业健康发展,才能为市民可持续地提供绿色安全经济的交通工具。
为此,工作人员建议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细分管理,对危害不大的改装电动自行车做“宽大”处理。这类车往往是符合产品目录,但市民购车后做了小改动,如为了提高续航能力增加电瓶等。这类车虽不能依法上牌,但危害并不是最大。而对于“电摩”,则需要严厉打击,不仅支持交警部门上路扣车,也得要求商家禁售,并设立举报机制。
此外,工作人员还建议我市能学习“上海模式”,立法后对部分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牌照,设定过渡期,逐步淘汰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宁波晚报 记者 徐叶 通讯员 石奇峰 滕耀聪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