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突发·现场 正文

海曙城管部门查扣7辆餐厨垃圾违规收运车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8-07 09:02:01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曹爱方 海曙记者站张黎升 通讯员蔡晓丰)8月5日18时至22时,海曙区城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对海曙辖区内的部分餐馆进行了突击检查,7辆擅自处置餐厨垃圾的清运车辆被查扣。

5日晚上6时45分,正在巡逻的海曙城管执法队员在狮子街小鱼驿站拦住了一辆装载泔脚水的小面包车。当执法人员打开车身污浊的小面包车后门,只见车内的座位已全被卸下,10个圆形垃圾桶堆放其中,一股浓浓的酸臭味扑面而来。据调查,这名餐厨垃圾违规收运者每天从一些饭店里无偿收取泔脚水,运往余姚某养猪场喂猪。据执法队员估算,这些垃圾桶每桶能装50公斤的泔脚水。

晚上7时,在孝闻街老屋川菜馆门口,城管队员又拦下了一辆擅自收运餐厨垃圾的面包车。当笔者随执法队员赶到现场时,只见川菜馆门口停着一辆依维柯面包车,车身非常干净,从外观上根本看不出这是一辆收运餐厨垃圾的车辆。车主说,他从事养猪行业已经有十余年,目前在余姚丈亭开了家有300余头猪的养猪场。为了节省成本,他每天在一些餐饮单位收取500公斤餐厨垃圾作为猪饲料。

随后,在西北街小餐馆附近、西河街来必堡,城管执法队员也相继查扣了违法收运餐厨垃圾的车辆。海曙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未经许可从事经营性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除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收集、运输、处置的餐厨垃圾及其他相关非法物品外,最高可处30000元罚款。同时,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于擅自将餐厨垃圾交于无资质单位收运的餐饮企业,最高可以处5000元的罚款。目前,海曙城管执法部门已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