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水玲玲通讯员杨杨李久久)因惧怕酒驾被交警查获,酒后驾车的王某甲开到一半,请女酒友王某乙代驾。不料王某乙被查后,爆出了王某甲酒后驾驶一事。日前,县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两人提起公诉。
2014年5月14日晚上8点左右,35岁的王某甲和朋友李某、俞某来到某KTV唱歌。在该KTV上班的王某乙这时也来到了他们的包厢,和他们一起唱歌喝酒。次日凌晨,四人从KTV出来后,由王某甲驾车开往梅林街道一起吃夜宵。当王某甲开车行至梅林街道高速公路路口红绿灯附近时,因惧怕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于是就让坐在后排的王某乙开车。当王某乙开车行至梅林街道某村口时,被设卡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达到了142mg/100ml。经民警询问,王某乙当场揭发王某甲酒后开车从KTV到梅林街道高速公路路口红绿灯附近让其开车的事实。民警马上又对王某甲进行了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43mg/100ml,遂将两人带至第一医院抽取了血样。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甲的血样检出乙醇成分,且浓度为149mg/100ml,王某乙的血样检出乙醇成分,且浓度为148mg/100ml,均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