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市民柳先生致电称,当天下午3点45分左右,文山路上突然出现了一名一丝不挂的男子,该男子“裸奔”的行为引起过往路人不小的骚动。
“见状,女子纷纷避让,有的还大声尖叫‘啊,流氓’。”市民柳先生当时正好途经事发现场,目击了该男子的裸奔过程。“他全身赤裸,从新建路奔走到文山路,后又往北转入金昌路,过子陵中学门口后被附近巡逻队员截住,最后被闻讯赶来的凤山派出所民警带走。”
另有目击者称,该裸奔男子一路上表现得非常淡定。“与其说是‘裸奔’,不如说是‘裸走’,速度是正常走路速度,走姿从容淡定,还抽着烟!”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该男子做出如此出格的举动?记者从警方了解到,该男子40多岁,鹿亭人,目前住在余姚城区。“他精神正常,说是因为对生活不顺心才用“裸奔”这种方式宣泄自己。”最终警方对该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联系其家人带回男子。警方提醒,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在公共场合裸露身体,不但有碍市容、有伤风化,还属违法行为,若情节恶劣,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相关处理。
-余姚日报 记者李 挺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