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吴向正 通讯员沈军明)笔者昨日从市工商联获悉,市工商联、市司法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在商会中开展人民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我市商会人民调解试点工作。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商会组织发展迅速,县级商会、乡镇(街道)商会、异地商会、行业商会、村级商会等总数已超过300家。这些商会组织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宁海县总商会、宁波市家具商会、宁波市装饰材料商会、宁波市四川商会、宁波泉州商会、宁波市台州商会、镇海区骆驼商会、余姚市裘皮商会等8家商会列为首批试点单位。这8家商会将成立规范的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调解商会会员之间,会员与第三人之间的民商事纠纷;商会会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服务纠纷;商会会员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以及适合调解的其他矛盾纠纷。同时,承担开展纠纷排查、宣传法律法规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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