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虞浩英 通讯员 刘金荣)一家专门生产橡胶、塑料制品的企业,怎么需要采购3万余件雨衣?在近期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开展的一项专项检查中,多份写着雨衣的发票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原来这些发票对应的货物是生产雨衣的边角料,而非雨衣,也因发票“开错”,企业已抵扣的增值税被全额驳回。
据悉,该企业位于小港工业园区,是一家台资企业。在专项检查中,工作人员共发现27份写着雨衣的发票,共有32171套,金额1917506.84元,税额325976.16元,价税合计2243483元。由于该企业本身就生产橡胶塑料制品,没理由需要从外购入如此数额庞大的雨衣,且公司仓库也不曾有雨衣入库出库的记录,于是便要求公司有关人员对这些发票做出解释。
据交代,这些发票对应的货物确实不是雨衣,而是从象山一家雨衣厂里购买的边角料,用作生产原料,由于对方企业提出开成雨衣发票,可以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于是便答应了。虽然货物与发票名称不符,但是在进项抵扣时,税务机关不可能逐笔核实,企业已于同期向税务机关申报进项抵扣。
根据相关规定,稽查人员对该公司未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行为作出处理和处罚,除追缴已抵扣的增值税325976.16元外,还处以1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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