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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移交走私野生动物制品 包括大象头骨等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9-03 09:00:45   稿源: 中国宁波网-东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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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大象头骨、象牙制品、鳄鱼皮包等

宁波海关关员清点移交珍贵动物制品。

中国宁波网讯(东南商报 记者 殷浩 见习记者 余婧婧 通讯员 董楠)昨天上午,宁波海关将一批查获到的总价值超过280万元的珍贵动物制品移交给宁波市林业局,其中包括大象头骨1个、象牙原牙及雕刻制品1158件、河马牙齿制品、鳄鱼类制品、蟒蛇皮及将军巨蝎标本等若干。据悉,这也是宁波海关首次向宁波市林业局移交走私野生动植物制品。

记者在移交现场看到,这批动物制品制作精美,种类繁多。其中,数量最多的当属象牙制品,共计1158件,除了原牙之外,有的被制作成了项链、手镯、国际象棋、象牙筷和梳子,有的被雕琢成了观音、图腾等摆设物件。

据悉,这批珍贵动物制品是2012年5月,宁波海关对一批来自非洲国家、申报品名为“木制装饰品”的进口货物进行查验时查获得到。接收移交后,宁波市林业局会将部分制品用于国际保护的课题研究。

宁波海关指出,我国作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成员国,对该公约中所列非原产于我国的所有野生动物(如犀牛、食蟹猴、袋鼠、鸵鸟、非洲象等),分别按照国家一级和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管理。根据中国《刑法》规定,走私珍贵动植物及其制品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判无期徒刑。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