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突发·现场 正文

美容店开店两月即被查封 租客状告房东索赔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9-03 09:54:06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冯筏)装修好才营业2个月,其中一间店面因被法院查封,被迫停业。装修费用、营业损失怎么办?店主将房东告上了法庭。

去年8月,秦女士向朱女士租了两间店面房开设美容店,租期5年。经过装修,两个月后,秦女士的店如期开业。可没过多久,经常有些社会闲杂人员来店里骚扰,声称是讨债的。后来秦女士才知道,自己承租的一间店面房是在朱女士的儿子王某名下。王某因对外欠款,将房子抵押了,并已进入法院执行程序。

店开不成了。今年4月,秦女士向奉化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朱女士退回4个月的租金,赔偿装潢等损失共计15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所订的店面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现讼争之房屋已被依法查封,无法正常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租赁合同,予以支持。讼争房屋被法院查封后,应停止装修并腾空房屋。这方面,原、被告双方均有过错,但主要过错在于被告,应赔偿原告装潢费损失的70%。

昨天,奉化法院作出判决,双方解除合同,被告朱女士赔偿秦女士装潢费用2万元。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