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停泊在奉化栖凤码头的排筏。(王量迪摄)
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王量迪 通讯员刘克岚 刘御芳 赵东海)我市有力推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工作。目前,全市累计有1951艘“三无”渔船与所在地乡镇政府签订协议,同意由政府统一处置。
奉化市莼湖镇是我市涉渔“三无”船只数量较为集中的地区之一,其中违章从事海上休闲渔业的排筏就达170艘。8月29日,记者在该镇栖凤码头看到,虽然眼下正值夏季海上旅游高峰期,但前阵子还载着游客穿梭于港湾的一艘艘以泡沫塑料为船底,用钢管焊接成船体的排筏,均已静静地停泊在码头。
据莼湖镇农渔办副主任谢东波介绍,这些非法从事海上休闲旅游活动的排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如今船主们都已如实填写了涉渔“三无”船舶调查登记表,并同意由政府统一处置。目前,该镇已通过专门组建的翡翠湾海洋渔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2000万元正在统一建造一批休闲捕捞旅游船只,今后将以租赁等模式提供给渔民使用。
今年51岁的栖凤村村民沈明其,是莼湖镇第一个主动上交排筏,也是该镇首位驾上休闲捕捞旅游试验船的渔民。5年前,他花4万多元打造了一艘排筏,在象山港干起了休闲渔业行当。排筏已成为他家的主要收入来源,尤其是夏季旅游高峰期,一天收入可达千元。“政府为我们统一打造了休闲捕捞旅游船,上交排筏虽然损失不少,但有了合法身份,长远来看是件好事,”老沈如是说出了自己上交排筏的原因。
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从事海上捕捞作业必须经批准并取得捕捞许可证。据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乐舜卿介绍,“三无”渔船擅自建造、无证出海从事偷捕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渔船管理和渔业生产秩序,同时极大地侵害了广大守法渔民的合法权益,更加剧了对海洋渔业资源的破坏,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底线。同时,“三无”渔船普遍存在设计缺陷,建造完毕也都未经有关部门检验,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极易发生渔业安全事故,严重威胁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严厉打击“三无”渔船为首要内容的“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我市自今年6月以来,已先后在象山港、杭州湾等海域多次开展海上综合执法行动,查扣违规渔船158艘,其中涉嫌“三无”渔船105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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