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都有了,才发现孩子的爸爸跟别人结了婚。最近,北仑法院来了两个伤心姑娘,不服气的她们想咨询,自己的情况是不是构成了“事实婚姻”,男方算不算重婚。
可惜到了法院她们才知道,所谓的“事实婚姻”关系,男女双方同居的行为必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而这个要求,她们都没有达到。
孩子的爹跟别人结婚了,不能忍
小张的男友姓彭,是在工作中认识的。热恋时两人就说好,先办婚礼再领证。可到了民政局,工作人员一查,发现小彭是已婚人士。
更倒霉的是,小张还怀孕了。
为了讨个公道,小张找到法院,询问自己能否起诉要求小彭,告他重婚。
小胡的状况,与小张差不多。小胡与男友小谢都是湖南人, 多年前两人就开始同居了,但一直没有去登记领证,已有两个孩子。
小谢常年在北仑打工,小胡则留在湖南老家带孩子。上个月孩子放假,小胡带着孩子来北仑找爸爸。
结果在他房子里,发现了另外一个女人。
眼见瞒不下去了,小谢只能如实相告。他已经跟别人登记了,还生了个孩子。
手足无措的小胡,找到法院,想起诉谢某犯重婚罪。
没达到“事实婚姻”条件,这段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两段关系中,小张与小胡都是受害者,但在法官看来,两人的诉求,都是站不住脚的。“我们只能安慰当事人。目前的状况无法以重婚罪起诉,也构不成‘事实婚姻’”。立案庭法官说。
小张和小胡,都自认为与“丈夫”有实际的婚姻关系,只是缺少一本证件而已。
“没有领证,婚姻关系是不能成立的,所谓的事实婚姻关系,也必须要求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的行为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显然,他们两人的同居关系都不符合条件,这样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立案庭法官解释道。钱江晚报 通讯员 北璎 记者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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