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辩称砌墙是为消除隐患
在法庭上,6楼的业主对于自己的行为做了解释:之所以砌墙封堵,是因为发现门旁的空地有安全隐患。“这里可以说是安全和卫生死角,要是有小偷躲在里面,很难发现。为此,我把这里用墙封了起来,是为了解决安全隐患和卫生死角,也不会对楼道内其他人造成影响。”
对于横梁,该业主表示,她曾找过专业人士看过,这里的横梁并不是什么重要的承重梁,拆除不会有什么影响。
对此,原告方表示:“不能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就去侵犯他人的利益,共有部位是不能随便封堵的。另外,横梁是设计时就有的,肯定有它的用途,不能说拆就拆除。”
原告向法院提交了不少现场照片作为证据,不过被告对有些照片是怎么取得的表示怀疑。
“取证的难度实在太大了,被告不会配合我们。我们找过业委会、居委会、物业公司等,也到房管部门、城管部门反映,但解决不了问题。”一位业主告诉记者说,几年来,他们为此事耗费了不少精力,“如果行政管理部门能及时作为,也不用走到上法庭的地步了。”
诉讼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
昨天的案子,引起了筹备中的宁波市业主委员会协会成员的旁听兴趣。2080小区业委会代表韩先生表示:“关于违章搭建破坏原有结构的问题,房屋主管部门和城管部门等接到业主或者业委会的投诉后,应及时有效地按照物权法有关规定进行快速处理,把违章扼杀在装修现场。不然解决起来难度更大,耗时耗力。”
韩先生还建议住建委和相关部门出台快速处理机制,不要让业主在投诉多年后,实在没有办法了还得闹上法庭。
一位姓严的业委会代表说:“像拆掉横梁,在墙上开门之类的现象,对房屋的危害可能不是马上就能看到的,而是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再加上取证难、精力不够等多方面原因,因此很多业主对维权方面的事情比较冷淡。这样一来,违法违章行为代价很低,维权成本又高,这种现象便越来越多。”
她表示,如果协商无果,诉讼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普通业主也许不够专业,可以考虑联合物业或者业委会一起起诉。□宁波晚报 记者 黄金 通讯员 陶琪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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