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闻网讯(通讯员 臻仁社)为规范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紧贴工伤伤残职工的实际生活需求,我区日前对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费用限额标准进行了部分调整。新增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在原31项配置项目基础上,又新增加了假耳、假鼻、全口(半口)假牙以及长期卧床重度伤残者使用的防褥疮床垫等实用项目。同时,大幅提高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费用限额标准。与原标准相比,调整后的费用限额提高幅度明显,如髋离断假肢项目从原来的13000元限额标准调整到目前的30000元标准,提高了1.3倍。据统计,在全部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项目中,限额标准提高幅度超过30%-50%的有16项,超过60%-100%的有9项,超过130%-200%的有4项。
本次调整是我区继2008年以来对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费用限额标准的最新调整,将为全区工伤伤残职工带来实惠。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可向区社保处工伤窗口咨询详情,咨询电话:8627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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