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定塘镇下营村的陈师傅来到定塘市场监管所投诉,称用了当地一农资店销售的1瓶精恶唑禾草灵后,造成他家的2亩水稻田绝产,要求农资店赔偿损失。
“这是农户自己要求买的药,我怎么知道事情这么严重?”在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中,店主蒋先生非常委屈,并拿出该农药的进货票据。据查证,陈师傅购买的是德国进口农药,俗称威霸。由于蒋先生对该农药的使用范围、药效等也不是很有把握,只是叮嘱陈师傅使用该药给水稻除草有一定风险,需谨慎使用。而陈先生在使用前,也没阅读使用说明书,直接就把农药喷洒在水稻上,导致自家水稻田绝产。“尽管只有2亩水稻,但眼看着快到收成,却遭绝产,真让人心痛啊。”陈师傅说。
那店家有没有过错呢?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农药经营单位应当向使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正确说明农药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经执法人员调解,蒋先生承认在销售时存在疏漏,愿意承担主要责任,赔偿了陈师傅部分损失共计400元。
据该所执法人员介绍,近几年,辖区内因农药使用不当导致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今年8月份,一农户购买除草剂时,某店主因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和提供购物票据,在导致农户多亩水稻秧苗死亡后,最终补偿农户3000元。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农户,购买和使用农药,一定要仔细谨慎,不可疏忽大意。除了在正规农资店购买,还要索证索票,以便发生意外事故时有追诉的证据。在使用农药前一定要认真阅读说明书,不能盲目使用。
农药经营单位在销售农药时,也要认真听清消费者的购买要求,并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消费者正确说明农药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还要主动提供购物凭证或票据,并做好记录。(记者 金旭 通讯员 蒋世杰)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