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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视野中寻找共识———首届水下考古·宁波论坛综述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0-19 08:21:35   稿源: 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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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林海 陈朝霞 北仑记者站 金旭孟

10月16日至18日,首届“水下考古·宁波论坛”在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宁波基地国际报告厅举行。来自联合国、中、英、法、越、韩等不同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的学者精英齐聚这里,就“水下考古”的发展趋势与最新成果,技术创新与方法探索、项目运作与管理等学术问题展开了严肃而热烈的研讨。

据了解,在本次论坛上,与会代表一共提交高质量的学术论文30余篇。内容涉及国际水下考古的发展趋势与最新成果、中国水下考古的技术创新与方法探索、水下考古的项目运作与项目管理、“小白礁Ⅰ号”水下考古及相关问题等。

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柴晓明就“中国水下考古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回顾。他表示,中国有1.8万多公里的海岸线,30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疆和30多万平方公里的内水水域,留下了丰富的水下文物资源。随着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及“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提出,中国的水下考古和水下文化遗产保护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中国的水下考古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期,30年来在艰难曲折中取得巨大成绩。据不完全统计,近30年中国开展大大小小的水下考古项目70个左右,项目遍及沿海各省,对中国水下文化遗产有了一定了解,但不均衡;项目种类、性质多样,实施这些项目的目的主要是服务于水下文物保护,但仍需要进一步完善,考古资料整理出版滞后,学术研究需要加强。

他建议,水下考古学要作为一门成熟的学科,首先要明确中国水下考古学要达到的目标,其次要明确中国水下考古学当前的重点课题和项目,开展综合研究,如通过对中国水下文物时空架构研究和专题研究、沉船调查与研究、海上丝绸之路研究等,再者要明确或探讨中国水下考古学的发展路径和手段。

联合国教科文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秘书处主任乌瑞克·盖伦(Ulrike Guerin)博士在论坛上介绍了“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的相关情况。他认为,文化遗产的保护离不开法律的发展,以防止有人对文化遗产进行掠夺或者商业化利用。水下文化遗产公约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所有成员国能批准和签订这个公约。水下文化遗产公约之所以要制定,是因为在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很多国家的法律是不完善的。领海和毗邻区的国家监管是有的,但专属经济区的国家监管非常少,至于公海领域,国家没有太多权利去监管,这就是国际机构需要介入的领域。要把水下考古放到和陆上考古同等的地位,有很多工作要做。

作为水下考古·宁波论坛的东道主,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的林国聪作了《“小白礁Ⅰ号”水下考古项目的管理与创新》的演讲报告。“小白礁Ⅰ号”位于宁波象山石浦港东南约26海里的北渔山岛海域,是一艘下沉于清代道光年间(1821-1850)的木质商船,其水下考古过程前后跨越6年、历经4个工作年度。作为浙东海域首次通过水下考古手段发现的第一艘具有较高文物价值的古沉船,也是宁波迄今为止唯一一艘发掘出水的古沉船,“小白礁Ⅰ号”为探索清代晚期中外贸易史、近代海外交通史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该项目在技术管理与创新方面有不少亮点,得到了在场同行的赞许与肯定。武汉理工大学的顿贺做了《“小白礁1号”古船的研究》,对“小白礁1号”古船的结构与建造工艺进行详细地介绍与分析,并对该船的建造地、用途、船东、古船的重大价值等提出见解。

本届“水下考古·宁波论坛”的举办,对于不断提升我国水下考古的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与国际水下考古界的合作交流,共同做好水下文化遗产的调查、发掘、保护、研究和利用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