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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安排月光经济专项扶持资金 企业最高可获100万元补助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0-19 18:53:13   稿源: 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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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10月19日讯(见习记者 俞蓓苗 通讯员 汪曙森)记者从市贸易局获悉,为规划和加强宁波市发展月光经济专项扶持资金的管理,市贸易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宁波市发展月光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今年安排月光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明年开始每年安排以2000万元为基数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将用于夜市街区创建、市级重点活动和夜市街区品牌活动的扶持和奖励,以及各地发展月光经济的业绩考核等。

  根据《办法》,列入市级特色夜市街区创建计划的(含市级月光经济发展重点建设项目),对投资额(除征地拆征及房屋建设之外的费用。下同)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补助100万元;投资额在500万元(含)—1000万元的企业,补助50万元;投资额在100万元(含)—500万元的企业,补助20万元;投资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补助10万元。经市贸易局推荐,被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评为全国知名夜市品牌的,再奖励10万元。

  根据《办法》,鼓励夜市街区管理机构利用街庆、店庆、法定假日、周末等期间组织街区大型商户开展形式多样的夜间促销活动,根据延时服务时间长短、商户参与程度、延时所增长费用支出及延时经营所取得的效益等方面,并结合年度专项资金安排情况给予夜市街区管理机构一定额度的资金补贴。

  此外,被列入市级特色夜市街区月光经济优质品牌活动的,根据年度活动的直接资金投入、活动开展场次、活动的吸引度及对区域经济的拉动作用等情况,给予活动运营管理方5-30万元的资金补助。

  关于各地月光经济发展的补助,每年安排年度专项资金的40%,根据各地月光经济发展的组织机构建立、资金实际投入情况、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夜市街区创建及月光经济发展对区域经济的拉动作用等方面进行年度工作业绩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给予各地适当补助。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