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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二手房中介费上调月余 双向收取房东不适应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0-23 12:17:34   稿源: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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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省建设厅联合发布的通知:9月15日起,放开房地产咨询和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随即,宁波各中介公司纷纷制定出新的收费标准。

  如今,二手房中介费上调已经月余,现在的执行情况如何呢?记者做了一番调查。

  买卖双方中介费

  全额收取有些困难

  9月15日,对于宁波各大中介公司来说,是个分水岭。

  在此之前,中介公司一般向买家收取1%的中介费。这种“单向收费”的模式,曾被众多业务员“吐槽”,也是宁波诸多中介公司一直想要改变的现状,同时也是外来大型中介进入宁波市场水土不服并退出的一个重要原因。

  随着浙江放开二手房中介收费管理,宁波市各中介公司开始在9月中旬调整收费标准,由原来的单向收费变为双向收费。中介公司成交一单房屋买卖,现在一般向房东收取1%、向买家收取1.6%的中介费用。

  “9月16日,我们就在旗下门店明文公示新的收费标准。”甬旺房产行政总监张惠明说,“但能全额收取的并不多。”

  “双向收费模式,在宁波中介市场还需要一个接受过程。”一家本地中介公司负责人坦言,双向全额收取中介费用现在来看,确实有些困难。

  “买卖双方全额收取中介费用,确实在做。”21世纪不动产宁波区域分部营销经理白文欣说,也存在着部分无法全部收取的情况。

  对于习惯了宁波市场上单向收费的房东来说,向他们收取1%的中介费用,显然一开始并不是那么好接受。某大型中介的负责人坦承,双向收费最大的抵触来自于房东。

  在江东国际会展中心附近上班的徐女士,既是房东,同时也是买家。她目前住在江东一套60平方米的老房子里。“想卖掉这套小的,再买一套100平方米以上的二手房。”她说,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房,都需要收取中介费用,这让她有些接受不了。

  中介业务员告诉她等房子看好,中介费用还可以协商的,但徐女士觉得自己作为房东还要被收取中介费用,“这不太合理,费用也高。”

  业务员积极性提高

  为促成交中介费打折

  海曙一家大型中介门店的马先生,在房产中介这行已做了不少年头。曾经“单向收费,收费标准低”的中介费收取标准,让他时常感慨“有些少”。

  上个月,第一次听到中介费要上调的消息,马先生用了“开心”两个字来形容。“上调中介费,对我们来说是利好消息,也提高了我们业务员的积极性。”马先生说。

  积极性有了,为促进房屋成交,马先生也做了不少努力。“现在实行双向收费,无论是房东还是买家,一开始都会提出异议。为了做成买卖,我们会适当地对双方的中介费打些折扣。”马先生说,二手房市场上存在房源多、买家少的局面,让他们这批业务员促成一笔成交显得更加费力,“不能单单因为中介费的原因,就黄了这笔买卖。”

  不过,各中介公司虽然在中介费上有折扣,但折扣也都有“底线”。某大型中介公司负责人称,中介费用提高已经是中介市场上的共识。

  跳单现象有所增加

  中介提供更好服务是关键

  中介业务员张先生发现近来跳单

  现象有所增加。一位房东在他这里挂牌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总价超过200万。张先生前前后后带了近十个买家来看房。最后,终于有一个买家对这套房子蛮中意。但房东却对自己要交1%的中介费用颇有微词,以回去商量为由,暂时搁置卖出。

  最后,张先生才得知,房东和买家通过其他中介成交了,“只是为了费用少一些。”说到这些,张先生还是蛮气愤的,感觉自己的劳动不被尊重。

  业内人士认为,中介费市场化了之后,很有可能产生“跳单”现象,就是客户在多家房产中介挂牌,服务最多、帮助找到下家的中介公司未必能做成生意,反而会是中介费最便宜的那家最后接到了单子。“跳单”现象以前有,现在更多,未来也无法避免。毕竟对一般家庭而言,动辄涉及上百万元资产,决定是非常审慎的。客户肯定要从购买安全性、费用高低等多重因素判断决定交给哪家中介。

  “中介费收取标准与市场接轨,由之前的单向收费转为双向收费,确实需要经历一个市场逐步适应与接受的过程,相比之前,更多地要体现中介过程中为房东所能提供的服务。”南天房产总经理助理薛敏强表示。

  “中介费用提高,对于中介企业规模化发展确实有利好的影响,但同时对中介服务水平,中介门店的发展规模、市场份额及品牌影响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眼下要做的事情就是做好服务,创新销售模式,促进房源快速成交。从大的方向来看,这有利于宁波中介行业的成长与壮大。”薛敏强说。

  记者张文静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