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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机超速侧翻致乘客受伤 法院判其赔偿公司损失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0-23 14:36:02   稿源: 北仑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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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董怡 黄宇)公交司机在工作期间因自己的失误给公司带来损失,如今,公交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司机赔偿,法院支持了公司的诉求。

李某是北仑公共交通公司的一名公交车司机,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去年10月的一天清晨,李某驾驶公交车行经骆霞线时,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造成车辆侧翻,致使车辆及路政设施、路旁企业设施受损,11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后,受伤乘客先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北仑公共交通公司赔偿损失。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北仑公共交通公司向11名受伤乘客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9万余元。公司称,车载GPS传回的数据显示,事发时该车时速达到近80公里,然而公交车最高时速应当是60公里,李某超速行驶致使交通事故发生,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保险公司赔偿了公交公司部分损失后,依然存在较大缺口,因此,公交公司起诉要求李某予以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作为公交车驾驶员,肩负着众多不特定乘客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理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并安全驾驶,李某在应当知道公交车最高时速为60公里的情况下仍超速行使,又因其疏忽大意、操作不当,导致其所驾驶的公交车侧翻,因此李某对该起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因北仑公共交通公司与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并未就赔偿金额进行具体约定,法院酌定以李某本人的工资收入作为赔偿标准,认定将其半年工资作为赔偿数额,共计约两万元。

编辑: 陈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