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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人炒股亏大了 丢了工作没了家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0-23 14:35:51   稿源: 中国象山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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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象山法院审理了一起借贷纠纷,被告是个“潦倒”的老股民。

区某,原是某国家单位的一名中层干部,利用业余时间钻研股票知识,掌握了一定的炒股技巧后,渐获收益。他在赚得了人生的“第一桶金”后,暗中成立了工作室,将大部分精力用于买卖股票。

由于前期股票行情看涨,区某的日子也越发滋润。1998年3月至2000年7月期间,区某身边的亲朋好友及同事等二十余人纷纷出资共计400余万元,委托区某代为炒股以求盈利。区某一一出具了收条证明。

好景不长,2000年股市行情下跌,400余万元投资血本无归。投资者曾某以区某涉嫌诈骗为由到公安机关报案,区某因此被羁押。虽经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后予以释放,但是在区某羁押期间,家庭所有的房产均被变卖,用于归还部分投资款,家中老人妻儿均借宿他家。20余名投资者得到区某释放的消息后,逼迫区某作个定论。在众人的要求下,区某将所有收条转写为借条,部分款项还附上了利息。不堪负重的妻子,也失去了与区某共同生活的信心,终究离开了他。

一无所有的区某决定孤注一掷,辞掉了本已难保的工作,安心炒股。然而,由于缺乏资金,加上行情波动,一直未能翻身。走投无路的他在朋友的帮助下到一企业谋生活。为了报答该朋友,区某将工资卡交给了对方,用于偿还该朋友的股票投资款,自己仅靠微薄的奖金度日。

这样地生活了十来年,区某的生活似乎日趋平静。可是炒股亏损一事并未划上句号,自2012年起,持有借条的出资人陆续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将投资款转为借款,亦出具了借条,可按借贷纠纷予以处理。区某说,自己可能会成为数十个借贷案件的被告。(记者 俞宇 通讯员 赖臣 应微微)

编辑: 陈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