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喝完啤酒骑摩托
还载了3个小伙伴
17岁的小朱,是暂住象山的贵州人。这天,他在朋友家吃饭,喝下了几瓶啤酒。
小朱是骑摩托车去朋友家的,饭后他牵出车子准备返家,还带上了3个小伙伴。
果然,酒后误事了。
路上,为了避让一辆汽车,小朱开车冲出了马路,连车带人飞进了路边的池塘。幸好有附近村民搭救,才没有酿成惨剧。
交警赶到现场后,把4人都送往了医院,并对驾车的小朱进行了血液检测。
经鉴定,小朱的血液酒精浓度为163.2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而且他未满18周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经交警队认定,小朱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且他的行为也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随后被检察院提起了公诉。
其实作为未成年人,小朱本可以从轻处罚,但其拒不承认自己的酒后驾车行为,嚷着“我又没开四轮的车,哪有酒驾这回事”,随后法院对小朱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法官有话说:
根据相关规定,各类汽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含动力驱动的三轮及以上车辆,燃油驱动的两轮及以上车辆,电驱动的最高车速大于20km/h的两轮车辆)等都属于机动车。
小朱是对酒驾的认识不够,其实要特别提醒的是,现在很多电动车都是超标的,如果超标电动车驾驶人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并造成人员伤亡的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就涉嫌危险驾驶,是要被判处实刑的。
请驾驶者千万别把这些车辆不当机动车,一定要安全驾驶,杜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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