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前晚喝太嗨
次日清晨被查出酒驾
2013年底的一个清晨,正是上班上学的高峰期,在象山县靖南路段,一辆黑色奥迪轿车由西往东缓缓驶向交警设卡的检查点。
交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小陆满身酒气,当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2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后交警将小陆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并传唤至交警大队进行调查。
一大清早就喝醉?这实在让人觉得奇怪。一问,原来是他前一晚喝太嗨了。
前一天晚饭时,小陆在家里喝了半斤黄酒。晚上,又和朋友去KTV,喝了两三瓶洋酒,一直玩到凌晨12点多。这还没完,从KTV出来,一伙人去吃夜宵时又喝了啤酒。一晚上不停地喝各种酒类,直到凌晨一点多,才醉醺醺的回到家。
次日一早,宿醉尚未完全清醒的小陆,睡了短短几个小时后,像平常一样起床开车上班。可这时,他体内的大量酒精还没有消散,于是酿成了触犯刑法的悲剧。
“万万没想到,昨晚喝的酒,今天一早还会被查出来!以后再也不敢这样乱喝了……”小陆欲哭无泪,表示肠子都悔青了,但世上从来没有后悔药。
象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对小陆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有话说:
是否属于酒后驾驶,并不是以喝酒的时间为依据的。
每个人代谢酒精的能力不同,时间也因人而异,宿醉过后第二日仍有可能构成酒后驾驶。因此,如果前一晚喝到比较晚,次日还是别开车了。
2011年5月至今年7月间,象山法院受理的517件危险驾驶案件中,涉及摩托车、电动三轮车醉驾的有200件,占所有案件的近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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