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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四伏:中小企业如何应对? 与李道峰律师对话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1-15 09:22:47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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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宁波一家从事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的民营外贸企业,向一家荷兰公司购买了一批总价值达72万美元的铜废粹料。然而,该批货物在到达宁波港时,却变成了铁废粹料,损失超过400万元人民币。显然,这家宁波公司遭遇了跨国贸易诈骗。

  近年来,经济环境日益严峻,民营中小企业除了要面对各种直接的经营风险外,还会陷入各种意想不到的危机之中,其中包括各种法律风险。为此,江东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道峰作了深入调查,记者近日对其作了采访。

  记者:随着各种劳动法律制度的完善,企业对规范劳动用工、确保劳动者权益越来越重视。但也有一些企业,对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不足,致使其在处理劳动关系时,陷入被动。比如有企业因缺乏规范的规章,无法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进行处罚,还有一些企业对执行工伤保险金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发生工伤事故后,无法获得相应的工伤理赔,增加了企业的经济负担。

  李道峰:现在,完全漠视劳动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企业很少,主要的问题在于,企业对如何有效、合法地建立制度缺乏经验,有的企业制订的规章本身是违法的,自然无法保障其自身利益。

  首先,企业建立规章制度必须合法,要按照相应程序获得通过并颁布,让规章制度真正对员工、企业产生约束力。企业应当建立这样一种意识,即与员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不只是有利于劳动者,同时也是对自身的一种保护,否则,企业会遭遇很大的风险。今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和细化,这看起来似乎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如果企业能及时完善规章和劳动合同就可以从容应对。如对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合理线路进行约定,兼顾员工和企业的利益,一旦出现纠纷,即可能获得法律的保护。

  记者:现在,企业间联保、互保现象比较普遍,一旦联保企业中有一家违约或无力偿还大额银行贷款,甚至恶意欠贷转移资产,就可能危及其他联保企业。就像赤壁大战中的的曹军船只,看似捆绑在一起较为稳固,其实危险性非常大。对此,应如何应对?

  李道峰:对于企业来说,求人担保和为人担保难以完全避免。但如果不是银行强行要求,尽量不要为其他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现在,一些银行在向企业放贷时,会采取“拉郎配”担保的方法,对此,如果企业不熟悉对方,应坚决予以拒绝。对必须互保的,在提供担保之前,要详细了解被担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往的履约信誉度、老板是否有跑路的可能等等,了解自己需承担的风险,并让被担保公司提供财物或个人信誉的反担保,把可能的风险减少到最低。

  记者:法院对一些经济案件的审理情况显示,许多纠纷与企业合同签订的不规范有直接关系。譬如一些企业在合同中对交货质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或争议处理方式等问题约定不明,甚至有些企业根本没有合同,仅以订单、电话、微信、QQ聊天记录或送货单作为交易的依据,而这些材料往往简略而不完整,当出现纠纷时,无法援引作为证据,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李道峰:合同是典型的契约,由于各种原因,整个社会对于契约的重要性和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这是造成合同履行率不高的根本原因。

  对于企业来说,制作一份规范的交易合同可以大大减少其面临的风险,合同中关于质量、履约时间、履约地点、履约方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约定必须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交易中有发现瑕疵的,在纠纷发生之前,应尽量做好补救工作。譬如对账单签字确认、补签合同、通过书面或电子信息的方式固定对方违约的情形。现在,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诈骗的案例经常发生,企业如果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极可能落入合同圈套。因此,企业在签订重要合同时,一定要请有经验的专业律师把关。

  记者:对于不少企业来说,知识产权有着重要的价值,甚至成为其发展的核心因素,但很多企业经常因商业秘密泄露而遭到损失,出现这种情况后,想通过诉讼挽回损失非常困难。现在,一个突出的矛盾是,很多企业虽然知道对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却不知道如何保护,有的甚至没有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李道峰:企业在与能获得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应约定保密事项及违反该约定的违约责任。同时,企业必须设计一套完善的保密制度和保密措施,也可以与这些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具体如何签,应根据企业的情况,并求得专业律师的指导。

  记者:现在,企业会因各种原因涉及纠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许多企业在遭遇纠纷时,才想到要找律师解决问题,在他们看来,专门花一笔钱聘请法律顾问没有必要。

  李道峰:发生纠纷时才找律师,事实上极可能已经产生了损失,即使最后纠纷能够解决,但在处理纠纷过程中,企业将付出很大的代价。因此,企业不能把律师理解为外科医生、消防队员,而应该视作保健医生、健身顾问,长期聘请法律顾问,请他们针对企业经营中各个环节的潜在风险,制订出相应的规避制度,降低经营风险。其次,企业应经常征询律师对经营决策的看法,请他们从专业角度把控其中的风险。北仑有一家货运代理公司,为体现竞争优势,将原来的业务包干扩大到报税包干,直接触犯了刑法,教训深刻。此外,企业应随时把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告诉律师,以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为今后可能出现的纠纷作准备。■宁波日报记者 董小军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