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沈某名下登记在慈溪嘉富中心的有57套房,该中心对外称新东方大厦。
11月26日,宁波慈溪市1位民警被网曝有69套房,且涉嫌违纪、违法。涉事沈姓警员11月26日当晚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我是有苦衷的,而我的苦衷只有我自己才知道”。当晚,又有爆料人在天涯论坛发文,再爆该警员《宁波房警沈X,我有新材料!组织来找我,我配合你调查!》的内幕。
澎湃新闻连日调查发现,宁波“69套房”民警自称的“有苦衷”,或与其及家属借钱炒房被套有关。
12月1日,宁波市公安局相关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该局已成立由纪检部门牵头的专门调查组,对沈警员的相关情况正进行进一步调查,初步调查结果确定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社会通报。11月27日,涉事民警供职的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分局曾发布“85字”的简短通报:对网友反映杭州湾分局民警沈某相关问题,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已成立专门调查组。调查组对网曝其拥有两个身份证及多套房产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如沈某涉及违法违纪,将依法依纪查处。
被曝系弟弟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1月27日晚,又有爆料人在天涯论坛发布《宁波房警沈X,我有新材料!组织来找我,我配合你调查!》的帖子,称沈警员利用职务名誉为其亲属提供民间借贷担保,并利用民间借贷资金参与炒房等行为。
11月28日凌晨,澎湃新闻从该爆料人处获悉,其曾多年在以涉事警员沈某的弟弟沈某某为法人的公司中担任财务等工作,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实是沈某,他不仅在公司拥有独立办公室,还每周参与并主持公司例会,且多次穿警服现身。
该爆料人向澎湃新闻出具了一份借款清单及资金往来明细。显示沈某为沈某某或其他亲属提供担保,向公司员工及亲属、社会人士等借款。其父曾将35万元现金出借给沈某及沈某某,双方约定月息1分8,由于未按约定归还,其父起诉沈某及沈某某,胜诉后因沈某兄弟一直以无钱归还为由,法院判令的39万余元至今未拿回。据其了解,沈某等人仅民间借贷一项,最少有以百万计的借款无法归还,相关借款人在借款时,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沈某民警身份担保的信任而同意出借的。
“沈某弟弟虽然号称是多家公司的法人,但我们都知道沈某某的底细,如果没有沈某以警察身份出面,我们不可能会向他弟弟出借一分钱。”该爆料人告诉澎湃新闻,沈某及其弟弟等人的民间借贷以及以房产抵押等方式向银行等机构的借款,无法偿还的金额至少以千万元计算。
当地从事房产抵押及民间借贷的黄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其曾借款21万元给沈某,至今未获归还。其周边还有累计超过10多名债权人向沈某出借数百万元,沈某兄弟借款后主要用于投资购买房产。对于他们一直未通过法律途径要还欠款的原因,黄某认为多数债权人担心闹大后会导致沈某破产无力偿还。
宁波江东区法院今年10月16日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沈某、沈某某及另一被告叶某某(后经核实为沈某前妻)曾以5套房产抵押的方式,以沈某某公司名义,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获得24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抵押贷款1500万元。因逾期未还,恒丰银行宁波分行起诉涉案公司及3人,经法院缺席审理,判令被告公司及沈某等3人需归还借款本金1500万,并支付利息(含罚息、复息)40.7万余元,以及按合同约定需支付的相关利息等。
或投资10多年前的“形象工程”被套
上述爆料人告诉澎湃新闻,沈某名下的69套房产中,57套位于宁波慈溪闹市区的嘉富中心的1楼到10楼。据浙江当地媒体此前报道,沈某持有的房产大部分为2010年前后购入。
公开报道显示,2002年,慈溪嘉富中心曾陷入舆论风波。嘉富中心目前对外的称呼为“新东方大厦”,此前为当地政府耗资6500多万投资成立的“东方娱乐城”,1994年筹建,由于慈溪市当时没有高档电影娱乐场所,市政府把它列为市重点文化工程,并由分管文化的市领导担任董事长,由市文化局下属的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和厦门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富祥电子有限公司三方各按40%、30%和30%比例出资,成立慈溪东方文化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金1050万元。
工程一开工,就因资金紧张备受困扰。为完成建设,该工程1996年开始向民众集资,因有官方背景,不少群众参与集资,月息1分5厘不等。但开业后面临文化市场整顿,生意清淡,加上原市领导调离,银行停止相应贷款,最终资不抵债,80多名集资人难以拿回集资款,上访不断。
慈溪多家房产中介人士告诉澎湃新闻,原先政府投资及集资建设的娱乐城经营不善后,约10年前,原有娱乐城建筑结构被重新隔间分设,改造成集单身公寓写字楼与一体的商住楼进行出售。因公摊面积大、房间格局较“另类”,加之商住楼不享受当地学区,改造后该楼盘一度无人问津,价位长期在5000元/平方米上下徘徊。直至2008年房价上涨,才成为购房投资的选择,2010年前后,最高价曾达每平米过万元。
近年受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影响,该楼盘成交价又直线下跌,一些较差户型甚至已跌落至2008年上涨前的价位。以嘉富中心中1套53平米的房子为例,原房主在2009年左右以每平方米9300价格购入,目前挂价已跌至5600元。结构较好的房间也陆续跌至单价7000元左右。
民警“有69套房”经媒体报道后被当地市民熟知,相关地产中介人士对澎湃新闻分析,如果沈某相关房产是在2010年前后陆续购入,其和亲属购入如此大数目房屋的原因之一,可能是希望利用民间借贷购房后,用已购房屋向银行抵押贷款,随后再购入新房,借楼市上涨东风集中抛售,除去相关成本后利用差价炒房盈利。
“这个楼盘跌得确实惨,你看马路对面的波斯曼(另一楼名),因为有学区,就算行情再差每平米也要1万多元,嘉富中心要是2010年前后价格上涨的时候不卖掉,现在肯定都砸手上。”一名房产中介人士告诉澎湃新闻。
宁波对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暂无相应规定
公务人员参与民间借贷在浙江并非个例,在民资充裕的浙江,近十年间,不少民间借贷案发时都闪现着国家公务人员及政府官员放贷的身影,但像沈某这样如此大金额借进的行为较为少见。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但民间借贷属公民间自由的借贷行为,在国家层面并未有直接禁止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等经济行为的规定。
对此,浙江省温州市出台了全国首部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明确禁止公务员参与其中。浙江衢州江山市纪委、组织部等5部门曾联合出台《关于禁止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非法民间融资的意见》规定,不准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民间高息借贷活动。澎湃新闻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浙江宁波似未有相关禁止条文的制定及实施。
另据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等案件均属检方负责直接受理的侦查案件,检查机关拥有管辖权。鉴于基层警员拥有69套房产可能涉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情况,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红晖对澎湃新闻称,媒体报道的民警“有69套房”一事,他已注意到,该事件涉及的相关管辖权的确为检察机关所拥有。在适当情况下,对于沈姓警员可能存在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问题,检察机关不排除会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并立案侦察的可能。一般惯例,党员干部如涉及违纪贪腐等事实,首先会由当地纪委介入调查,确定存在违纪并构成犯罪后,检方才会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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