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守株待兔实属无奈
小区物业管理处的张经理告诉记者,物业其实是有苦说不出,实在没辙才“出此下策”。
“业主不交物业费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我们确实很着急,于是最近在挨家挨户催交物业费。”张经理告诉记者,因为业主大多白天不在家,他们只得从晚上6时半开始挨家挨户去敲门,有些业主回家晚,所以确实存在晚上10时以后敲门的情况。
对于前晚在大堂“堵截”胡先生的做法,张经理表示实属无奈,“我们之前打电话、敲门收费均未果。”他表示,胡先生因房屋质量问题,和物业沟通过多次,“我们承诺会将厕所臭味、烟道止回阀等小问题解决,大问题则需要他与开发商协商。他当时也同意修复小毛病后就付物业费,谁知后来又反悔并提出其他要求,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承受能力。”
张经理说,“他不但自己不交,还通过QQ群让47幢其他一些业主也不交费,这实在是有些过分。由于担心他回家后就不开门,于是我派人在大堂等他,想要一个何时交费的说法,并不是不让他回家。”
最后,张经理表示,事后回想,当时的做法确实有些“情绪化”。47幢目前还有三分之一左右的业主未交费,在接下来的物业费催讨中,物业不会再采取“堵人”这种方式。
律师:双方均不理智,应走法律途径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浙江海册律师事务所的郑新安律师。郑律师表示,业主拒交物业费与物业堵人催讨,都属于不理智的行为。若协商不下,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权益。
房屋交付后,根据质保书的规定,开放商对房屋有维修义务。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将房屋的售后保修委托给物业。业主若对房屋质量不满意,可以向开发商或物业要求维修,情况严重的还可以提起诉讼,但不能以拒交物业费来反抗,因为物业费的收取与追究房屋质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
同时,郑律师也提到,物业堵人催费的行为从合理性角度来说也是不妥当的。“若业主拒不交费,物业可以根据合同催讨或起诉,但催讨的行为方式必须要符合物业合同约定,比如停止清洁打扫、停止水电维修养护等,但不能强行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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