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余姣姣 通讯员 乐科奇)11月28日,新碶东河塘路横浦村内的一处民房内存在违规储存液化气瓶的违法行为,经市民举报被查处,现场10多只灌满液化气的液化气钢瓶被暂扣。据了解,将用于经营的液化气瓶暂时存放民房中,属违法行为。
“这处房屋紧邻人流量较大的东河塘路,周边房屋密集,通行道路也很狭窄。”区城管执法大队新碶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告诉记者,在15平米左右的院子里,房间里的窗台下、灶台旁,液化气瓶被摆放得到处都是,院子一旁的储藏室内还摆放了5个大型液化气钢瓶。
面对执法队员突然上门,该住户一脸茫然地说:“我是正规液化气充装点的员工,有燃气公司颁发的上岗证。”经查,该住户家中储存的多为已经充装好尚未送达居民手中的液化气钢瓶。
随即,执法队员拿出《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翻开第二十三条第四款出示给该住户看,上面写着:“不得在未经核准的场地存放已充装气瓶,违反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燃气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经清点,房屋内共堆放液化气钢瓶30多只,其中有10多只钢瓶灌满了液化气。之后,该住户坦言,危险是知道的,这些液化气钢瓶只是在家里放一放,很快就要拉出去的送给顾客的。“以后当天能送出去的一定直接送出去,当天不能送到居民家中的,也不会再拿回家里暂存了。”该住户表示。
“充装工收到空的液化气钢瓶一定要拿到正规地方灌好,并直接送到住户家里,不允许在自己家里堆放,这对周边的居民都是个很大的威胁。”新碶城管中队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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