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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企业信用管理12月起开始执行新办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2-04 09:22:34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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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晚报 记者 彭莹 通讯员 陈莹 陈霞) 记者从宁波海关获悉,本月开始,《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海关注册企业的管理类别不再分为AA、A、B、C、D类别,而是以企业信用状况为基础,分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其中,认证企业又分为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

《办法》借鉴国际海关AEO制度的先进做法。AEO是世界海关组织在全球推行的全球企业供应链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各国海关对外贸供应链上的生产商、进口商等各类型企业进行认证,授予“经认证的经营者”(即AEO)资格,再通过各国海关开展互认合作,实现企业在全球海关的信用管理,享受全球海关提供的优惠待遇。

此外,《办法》制定了较为科学和符合实际的信用评价标准,比如:考虑到综合外贸服务类企业小型侵权案件易发、轻微违规次数较多的特点,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作为一般违规案件来处理;将违法案件的“绝对值”标准,改为按照违规次数和报关单量比例的相对值标准;将信用认定标准区分为刚性和弹性标准,给予轻微违法企业规范改进的机会和空间。

目前,宁波市有AA类企业约90家,A类企业约2900家,这两类企业本月分别自动适用为高级认证企业及一般认证企业,原B类企业将适用为一般信用企业,现有的50余家C、D类企业将重新评定信用等级。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