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水玲玲通讯员于珊婉)一个掉落在高速公路隧道里的备胎,引发了一场车祸,最终导致一名乘客严重受伤,高位截瘫。日前,宁海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13年5月的一天下午,冯某开着物流公司的集装箱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通过隧道时突然感到车身有震动。因为隧道太暗,为了安全起见,他继续行驶至隧道出口,才停下来检查车子。绕着车子看了一圈也没发现什么情况,便继续前行。事实上,那震动是因为悬挂在集装箱车身中部的备胎掉了,还掉在了隧道里。而后,章某驾驶小轿车经过该隧道时,悲剧发生了。由于车速过快,小轿车撞到备胎后,继而又撞上了隧道壁,最终导致乘坐在章某车上的王某严重受伤,后被医院诊断为高位截瘫。经交警认定,冯某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章某负次要责任,王某无责任。
王某这一伤住院18天,花了11万余元的医疗费,且尚在继续治疗中。因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协议,王某将冯某所属的物流公司、保险公司告上了宁海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其损失,要求物流公司赔偿其70%的医疗费,共计8万余元。庭审中,物流公司和保险公司均表示,冯某的车辆掉落备胎是事实,但章某驾驶的车辆到底有没有撞上该备胎,并没有相关的视频影像作为记录,依据不足。承办法官依照保险公司的申请,前往交警大队调取了侦查报告、隧道各个角度视频文件、询问笔录等。宁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提供的本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能与本院依法申请调取的材料相印证,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1万元,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由物流公司承担6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王某经济损失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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