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品油定价机制“十个工作日一调”原则,国内油价在昨日24时再次迎来调价窗口。因国际油价暴跌,国内汽柴油价格继续下跌,但调价幅度受成品油消费税再次上调而有所减少。
记者昨晚从浙江省物价局了解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4〕106号),自2014年12月13日起,将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分别提高0.28元和0.16元,由每升1.12元和0.94元分别提高到1.40元和1.10元,影响浙江省此次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少降500元和240元。
从今天零时起,全省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70元和400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调整。调整之后,宁波97号汽油下调0.15元/升,为6.85元/升;93号汽油下调0.14元/升,为6.46元/升;0号柴油下调0.34元/升,为5.83元/升。 记者 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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